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提到:
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
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丁林 摄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如约而至,万众瞩目,而“房地产税立法”则第三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对比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稳步”与“稳妥”,在语义上有更进一层的意味。
更重要的是,今年房地产税是被放在财税体制改革的段落中表述,表明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进工作可能会有实质性方案。
自从2015年房地产税第一次纳入立法计划,此话题就一直热门,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一大波关注。
毕竟,这个税种涉及面太广。
据保守统计,中国居民近70%的财富都集中在房地产上。而在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中,最主要的内容便是房产税,因此,房地产税势在必行。
这些年来,从试点、到基础构建、舆论铺垫……房地产税虽然“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整个社会对待房产税的心理接受度其实已经很高。
大家就像在等一个重要的“客人”——都知道他要来,只是何时来、以什么方式来而已。
对待这位“客人”,你始终要明确:自己才是“主人”。生活的主场,终究要由自己决定。
比如,你没必因为担忧房地产税开征而放弃自己的置业或改善环境计划,因为在自住的层面上,该税种与你关联甚微。
但是,如果你是手持多套房、在房地产中已经获利,又或者准备继续在房地产中牟利的投资者和炒房客。那么,请最好做足心理准备,该卖的卖,该收手的收手。
对于拥有两三套房以上的家庭来说,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占比最高不要超过自己总资产的50%。同时,在房产配置中,放弃持有成本高、空置率高、变现难度大的房产,应把重心放在改善家庭自住需求上。
那么,日后房地产税真的来“敲门”,你也可以一脸平静迎接它。
相信,在房地产剥离投资属性的未来,房地产税对于每一个只把房子当做安居之所的人们来说,是温柔的、合理的。
等待它,就算它“有约不来过夜半”,也该有“闲敲棋子落灯花”的淡定。
房地产税法今年将落实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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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