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台曝光!购房需额外交费?“一口价”竟变成服务费?
近日,市民刘先生投诉称他在佛山三水的一个楼盘营销中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却需要先交4万块钱的所谓“一口价”,事后刘先生觉得这笔钱交得很冤枉,他多次和销售沟通要求退还这4万块钱,均以失败告终,情况究竟如何?这是不是新的购房套路呢?一起来看报道。
据刘先生介绍,因生活需要,在广州打拼多年的他想要为父母购置一套住房。2021年3月7号,他来到了位于佛山三水的一个楼盘营销中心看房,并交了4万块钱的“一口价”和2万块钱的定金。
在付完款后,销售人员拿出一张电子协议让他签名,他这才发现原来这4万块钱的“一口价”竟变成了服务费,而且不包括在房价之内。
这4万块钱的“一口价”到底是什么钱?为什么没有纳入购房合同里?更令刘先生不解的是,自己在三水某楼盘营销中心签的协议,为什么最终乙方又是一个自己没接触过的公司?这些楼盘营销中心又作何解释?又是否如该销售人员所说很多楼盘都在收这笔钱?对于这4万块钱的“一口价”服务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是怎么看的呢?继续来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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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大宗商品,一段时间以来,消费者买房遭遇各种套路的事件时有发生,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追求利润本来无可厚非,但也应该少点套路,保证商品房销售中信息的畅通,做到明明白白销售,让老百姓买房有保障,开发商自己卖得也心安。总是在法律的高压线上走钢丝,难免有摔下来的一天。更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整治乱象,还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市场!
via:广东新闻频道社会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