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普宁市宏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宏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宏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110县道西侧、厦深高铁练江村路段南侧;
3.用地面积:30432平方米(45.65亩)(计容用地面积30432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0-000017)办理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靠近山体水库一侧应按有关规范作护坡,确保厂区安全;
10.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1.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2.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3.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30432平方米计算):
容积率≥0.8且≤3.5
建筑密度≤66%
绿地率≤10%
建筑高度≤60米
据悉,此次公示的地块为10月20日普宁市宏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底价1040万竞得的PN2020011地块。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进一步完善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推动印染企业转型升级、按时投产运营,着力打造绿色安全环保园区。据了解,至今年底,该中心起步区各配套项目及入园企业有望全面建成投入运营和生产。园区起步区的建成投产运营,有利于我市纺织印染企业整合升级、节能降耗、集聚生产,有利于解决练江流域污染问题,既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实现纺织服装产业的规模和效益双提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对练江水污染防治和普宁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