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备受瞩目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拉开帷幕。(相关链接:重磅新规!今日起,房贷合同要重签了!改变房贷的机会来了!)
对于有房贷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
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2019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报价利率期限增加5年期以上;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按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签了合同但还没有发放的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贷款可以转换为锚定LPR。第一个是,选择固定利率。房贷利率与你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以后也不管LPR利率怎么变化,你的房贷利率都不变;第二个是,选择浮动利率(LPR)。房贷利率根据LPR的变动而变化。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的利率水平,除非LPR下降。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具体来说,业内专家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比如说,您房贷是上浮10%,按照现在执行的利率水平4.9%计算,您转换前的房贷利率就是5.39%。按照央行规定,在个人房贷转换期间均锚定2019年12月的LPR,该月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上述,您的点差=5.39%-4.8%=0.59%或59个基点。【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重定价日的相应期限LPR+点差】转换为LPR时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据记者了解,多家银行可选择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按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日期。假如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那么2020年由于锚定2019年12月LPR,您的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而2021年转换后的房贷利率=2020年12月的LPR(假设为4.60%)+0.59%=5.19%,较2020年将下降20个基点。也就是说,这次重定价日的LPR比上次变化了多少,您的房贷利率也就会调整多少。一般来说,只要有个人住房贷款的都受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受转换的影响。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存量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至8月31日结束。若未在此前转换,则银行会自动调整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具体是哪种各家银行标准不一。在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您就不用去柜台,在电子银行上确定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挑个方便的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