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华创文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用地位置:北环大道(流沙东街道斗文村段)北侧。东至规划16米道路,西至铁山兰路,南至北环大道,北至文桥路; 3.用地面积:53933平方米(80.90亩),计容用地面积48719平方米(73.08亩);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0-000007)办理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临北环大道建筑退让距离:多层建筑≥5米,高层建筑裙楼>7米、主楼>10米; 临文桥路建筑退让距离:多层建筑≥3米,高层建筑裙楼>5米、主楼>7米; 临铁山兰路建筑退让距离:多层建筑≥2米,高层建筑裙楼>3米、主楼>5米; 临16米支路建筑退让距离:多层建筑≥2米,高层建筑裙楼>3米、主楼>5米。 建筑间距应按满足日照、消防等要求控制;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用地范围内须配套建设公共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350平方米且须精装,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普宁市政府或普宁政府指定部门; 10.用地范围内须配套一所9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4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814平方米。幼儿园必须独立用地且单独设置出入口,须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普宁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11.本地块必须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含社区居委会用房、警务室、居民活动用房等)、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于地面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居民健身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设置于建筑物内时,需采取减震防噪措施)、实体书店(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 12.建筑物一至二层可配建商业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 13.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住宅按每户不少于1个车位/户,商业建筑按不少于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含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占总机动车停车位数的10%,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100%建设车辆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应确保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居民安全; 14.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5.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6.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7.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48719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0%, 容 积 率:>1.0且≤4.5, 绿 地 率:≥35%, 建筑高度:<100米。 18.公示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日
据小房君了解,该地块为6月15日被唐商集团竞得的PN2020007地块。这是唐商集团首次进驻普宁。7月16日,唐商地块备案通过,备案名为唐商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