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19年度
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普宁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普宁市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普自然资发〔2019〕1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并经揭阳市人民政府同意,转报省自然资源厅及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20〕19号)转发给你市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落实办理:
一、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及听取群众意见后报你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1909517188),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批后征地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7日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据说明书显示,将征收大南山街道和美村、新宁村共1.1138公顷(折合16.7亩)的土地,将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回收马鞍山农场0.711公顷(10.67亩)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池尾街道林青村、多年山村共3.9397公顷(折合59.1亩)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据征收方案显示,此次征地总费用为502.2719万元(99.3909万元/公顷)。 望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征地征收工作,也期待土地征收完毕后的发展,至于征地具体的范围,敬请关注小房君后续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