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和严查严控在建违法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国土管理“乱象”,根据《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精神,现就开展“两违”在建建设清理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建建设必须立即停工。
二、对不按规定停工的,将采取强硬有效措施,坚决实行“四清两断”(清理施工人员、清理脚手架、清理施工设备、清理建筑材料,断水、断电)。
三、严格执行乡村规划。对符合一户一宅、老屋改造、危房改造等条件的,须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或备案,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
四、对顶风作案,违法违规的,将严格依法清理整治,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来源: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