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普地让〔2018〕14号
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PN2018063地块
PN2018064地块
PN2018065地块
PN2018066地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挂牌时间自2018年7月31日8时30分起,各地块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PN2018063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9时30 分;
PN2018064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10时00 分;
PN2018065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10时30分;
PN2018066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11时00 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8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交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成交价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二)成交后,由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普宁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普宁市财政局专户。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日加收成交款的1‰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按成交价款的20%计)。
(三)成交后,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一切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四)土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五)根据普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普城管函〔2018〕027号),PN2018063地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设计规范》及《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应与毗邻用地协调理顺其建设关系,高层建筑应按有关规范退缩建筑红线且建筑间距按满足日照、消防等要求控制。总平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设计(含首层平面)、道路(渠化)设计、步行系统设计。竖向设计应遵循自然地形,控制建筑室外地坪标高,原则上建筑室外地坪和周边道路人行道应持平或平缓对接。地块内应落实无障碍设计。必须按相关要求配套设置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于地面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用房,住宅按每户不少于一部配套停车位(含地面停车场),地面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室外停车场应集中设置,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必须按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建设时应确保西侧毗邻地块的对外交通通道畅通。
根据普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普城管函〔2014〕016号),PN2018064地块须按客运站要求设计及留足停车场地。可结合人防设施配建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
根据普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普城管函〔2018〕012号),PN2018066地块纳入普宁市珠宝城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珠宝城规划总用地面积13.13亩),地块应与毗邻同为普宁市珠宝城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一并作为整体规划地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整体地块建设一至四层(含裙楼)必须作为珠宝城市场经营场地。珠宝城必须设置疏散广场及临时停车场地。项目设计建设须满足住宅停车位数户均一个以上,同时按有关规定和使用要求配建服务于商业经营的停车场地。高层建筑物必须按有关要求退缩建筑红线。
(六)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3-2939638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电话:0663-2935223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府办公大楼二号楼13楼1309室
联系电话:0663-8768144
2、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761822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1日
来源:普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