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0~24时,普宁市新增2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关于解除普宁市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以下区域的高风险区管理,实行低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
(1)流沙北街道南园村瑞安里一街3栋东梯
(2)占陇镇占苏村坛仔西片楼152-154号
(3)占陇镇北门村灰路北77号
(4)占陇镇北门村新中片通德居
(5)占陇镇占梨村梨园区路西东一片四巷四座
(6)军埠镇莲坛下园村五片上26号
(7)麒麟镇水寨村娘宫路下0191号
(8)大坝镇大坝村大中路24号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关于在普宁市大坝镇、流沙南街道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以下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1)大坝镇半径村新楼局2巷3座
(2)大坝镇大坝村汇泰园B栋南梯
(3)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宫后园1街6号
(4)流沙南街道里宅社区中河楼局4街67号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图:
大坝镇半径村
大坝镇大坝村
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
流沙南街道里宅社区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