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普宁市占陇镇、军埠镇、流沙东街道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占陇镇、军埠镇、流沙东街道部分区域划定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封控区:
(1)占陇镇下寨村新兴区113栋
(2)军埠镇陇头浮洋村自编40栋
(3)流沙东街道溪心村柑园片第七巷中段,村委会南面民楼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风险排查区:
(1)占陇镇下寨村除临时封控区外的其他区域、占梨村与下寨村接壤的西南角、占杨村与下寨村接壤的东北角
(2)军埠镇陇头浮洋村东至陇头浮洋村占汤公路,南至陇头浮洋村工业区南路,西至Y603乡道,北至占陇镇吉祥里小区南面辅路
(3)流沙东街道溪心村村委会南面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巷西起各4座
上述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6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附图:
占陇镇下寨村
军埠镇陇头浮洋村
流沙东街道溪心村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