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流沙南街道、军埠镇、洪阳镇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流沙北街道、流沙南街道、军埠镇、洪阳镇部分区域划定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封控区:
(1)流沙北街道兰花社区兰花新村49栋西梯
(2)流沙南街道后坛村兴田园A栋东梯
(3)军埠镇莲坛村下园四片陈淑芳服装加工厂及对面民宅
(4)洪阳镇鸣岗村玉岗新村小区第九栋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风险排查区:
(1)流沙北街道兰花社区兰花新村45栋、46栋、49栋、50栋、52栋、53栋、华市村龙苑3栋
(2)流沙南街道后坛村兴田园
(3)军埠镇莲坛村东至寨母沟,南至水尾田,北至九石田,西至四片路
(4)洪阳镇东至百里桥溪(洪阳平交至一中新校区围墙),西至文溪(进上桥至鸣岗小学),北至S237线,东南为鸣岗村学前路和玉岗新村路
上述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7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流沙北街道兰花社区
流沙南街道后坛村
军埠镇莲坛村
洪阳镇风险排查区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