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军埠镇、占陇镇、麒麟镇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流沙北街道、军埠镇、占陇镇、麒麟镇部分区域划定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封控区:
(1)流沙北街道南园村瑞安里一街3栋东梯
(2)军埠镇大长陇村军仙路33号
(3)占陇镇占苏村坛仔西片楼152-154号
(4)占陇镇占梨村梨园区路西东一片38号之二
(5)占陇镇占杨村梨园区新圩片3幢东梯
(6)麒麟镇月屿村上庚经济合作社月屿大道上庚西235号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风险排查区:
(1)流沙北街道南园村纺织园北12栋、瑞安里一街2栋3栋、瑞安里二街2栋3栋
(2)军埠镇大长陇村军仙路31号、32号、34号、35号、36号、37号、38号、39号、40号、41号、42号、43号、44号、45号、46号、47号、48号
(3)占陇镇占苏村北至育新路,南至10米横路,东至10米巷,西至浮佛寺
(4)占陇镇占梨村梨园区路西东一片38号之二同排老厝,南、北侧各一排老厝
(5)占陇镇占杨村梨园区新圩片1~6栋
(6)麒麟镇月屿村东至月屿大道上庚西段,南至月屿大道上庚西229号,西至上庚西新楼233号,北至月屿大道上庚西241号
上述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8日18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流沙北街道南园村
军埠镇大长陇村
占陇镇占苏村
占陇镇占梨村、占杨村
麒麟镇月屿村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