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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普宁市下架山镇、占陇镇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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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普宁市下架山镇、占陇镇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下架山镇、占陇镇划定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封控区:

(1)下架山镇百吉岭村新寨2号附2、新寨3号、新寨3号附1、新寨9号附2、新寨9号附3、新寨9号附4。

(2)占陇镇交丙坛村广北四区1栋1-6号、广北四区2栋1-6号。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风险排查区:

(1)下架山镇百吉岭村新寨片区除临时封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2)占陇镇交丙坛村东至水尾溪大道,南至国道324线,西至坛中路,北至铭生纸箱厂门前大路的范围内除临时封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上述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3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下架山镇临时封控区


占陇镇临时封控区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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