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11月26日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鉴于11月25日晚间我市在广州市海珠区返普人员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多例核酸异常人员的情况,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隐匿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占陇镇居委、下寨村、石港村、占陈村(G324国道以南)、军埠镇陇头浮洋村和流沙东街道溪心村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26日11:00~16:00
二、采样对象
上述区域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占陇镇、军埠镇、流沙东街道各核酸采样点(详见附表)。
四、提醒事项
(一)来(返)普人员要主动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近7天内有重庆、石家庄、郑州、广州、佛山、东莞、湛江、肇庆等外市旅居史的来(返)普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或通过下方二维码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当地之日算起,下同),做好核酸检测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并倡导在第5、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返乡前须做好防护措施。来(返)普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和聚集,尽量避免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以免给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给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
(三)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返乡人员要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对不按规定时限报备,不服从管控措施、不配合流调工作,不按时参加核酸检测,故意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