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市在11月16日发现多管混管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情况,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隐匿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以下地点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以便广大市民朋友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地点
二、采样对象
上述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17日10:00~18:00
四、特别事项
(一)请按照所在村(居)的通知,分批次、分时段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粤核酸大规模核酸筛查”二维码(二维码可提前截图保存,长期有效),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进行核酸检测。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提前在家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请确保准确录入,保证真实一致)。
(三)在采样现场请根据相关指引,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村(居)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同时请市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