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宁市占陇镇全域实施
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鉴于普宁市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普宁市占陇镇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自2022年11月8日15时起施行,解除交通管制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二、交通管制期间,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市疫情防控办交通管控组核发通行证的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生产生活资料、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外,管控区域其余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三、过境车辆要服从疫情管理人员管理,扫场所码通过,中途不停靠和上下人员。
四、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我市将全力保障交通管制区内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大程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需求,确保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紧张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干扰、阻碍核酸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或工作单位,做好个人居家健康监测,等候社区三人工作小组上门。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感谢理解、支持和配合!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