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12~24时,普宁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1月4日12~24时,我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刘某娟,系11月3日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方某某亲属,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观察治疗。现将刘某娟在普宁市的活动轨迹情况公布如下:
11月02日:
11月1日23时30分至11月2日02时39分在盛世华庭1期C栋东梯朋友家中聚餐;02时40分至02时43分和丈夫骑摩托车离开盛世华庭回家(家住流沙北金怡景家园3栋中梯);02时44分到达金怡景花园3栋乘坐电梯返回家中无再外出;15时50分至16时09分与其丈夫乘坐电梯,骑摩托车前往普宁广场;16时10分至16时23分与其丈夫到普宁广场做核酸;16时24分至16时30分与其丈夫离开普宁广场;16时31分至16时33分到其家附近记三卤味买鸭肉;16时34分乘坐电梯,回家无外出。
11月03日:
00时00分至13时54分居家未外出;13时55分至14时00分与其丈夫乘坐电梯,外出前往普宁广场;14时01分至14时36分与其丈夫在普宁广场做核酸;14时37分至14时40分与其丈夫离开普宁广场,14时41分至14时43分到家附近新美乐购物商场购物;14时44分到达金怡景花园3栋乘坐电梯,返回家中未再外出,22时00分被转运至健康监测中心进行隔离。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观察治疗。
请与上述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尽快向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健康管理等有关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5日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