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占陇镇部分临时管理区域(划定详见附图),临时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封控区调整后为:占陇镇四德村东美里8、16、21、31、33、37、39、40、42、46、49、63、86号和占陇镇四德村陈某兵出租屋及东西南北各一巷。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调整后为:南切流以北,田心路(西楼片)以东,海仔洋至练江以南,汤坑溪(四德段)以西。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5日
附图: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