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房产网

 0663-2559559

房产消费一站式服务平台

images/top_img.jpg
当前位置:普宁房产网>普宁市房产资讯

普宁人看过来!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调整,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普宁市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意见的通告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770号)和2021年8月16日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普宁市制定和调整乡镇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在广泛听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基础上,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拟定了普宁市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一、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1.10元/吨(按现行收费标准不变),非居民1.40元/吨。

二、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1.00元/吨,非居民1.40元/吨。

三、上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并统一在自来水费中征收。

现予以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或市财政局综合规划股。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签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并指定联系人。

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联系电话、传真:2225233;邮箱:pnwjjgg@126.com。

市财政局综合规划股联系电话:2225406,传真:2255406。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原文件



合作商家广告投放热线:0663-2559559

合作商家

友情链接

普宁网络公司 普宁网站建设 广东省国土局 普宁网上办事大厅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宁国土局 普宁信访局 普宁市政府 揭阳房产网
在线
咨询
热门
资讯
新房
一览
关注
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房产微信

获取更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