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两则普宁市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南侧、凤凰山公园北侧; 3.用地面积:33298平方米(49.95亩)(计容用地面积30035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0-000015)办理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并应做好山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9.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且在建筑风格、色彩、体量等应相协调; 10.必须按相关要求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含社区居委会用房、警务室、居民活动用房等)、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居民健身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于地面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体书店(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等配套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内须配套一所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354平方米。幼儿园必须独立用地且单独设置出入口,须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普宁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11.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 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用房,住宅按每户不少于一部配套停车位(含地面停车场),地面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室外停车场应集中设置, 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 12.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3.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4.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5.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30035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 ≤30% 容 积 率 >1.0且≤4.5 绿 地 率 ≥30% 建筑高度 <100米
普宁市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南侧、凤凰山公园北侧; 3.用地面积:6099平方米(9.15亩)(计容用地面积5609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0-000016)办理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并应做好山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9.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且在建筑风格、色彩、体量等应相协调; 10.必须按相关要求配套设置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居民健身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于地面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1.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用房,住宅按每户不少于一部配套停车位(含地面停车场),地面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室外停车场应集中设置,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 12.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3.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4.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5.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5609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 ≤30% 容 积 率 >1.0且≤4.5 绿 地 率 ≥30% 建筑高度 <100米
据悉,此次公示的地块为10月9日翔栩地产以底价2.218亿竞得的PN2020008和PN2020009地块,也是翔栩打造的第十个房地产项目——“翔栩城市公园”。 而翔栩的加入则为这片区域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因子,期待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为普宁人打造全新的人居品质标杆,为西部崛起增添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