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公告,涉及梅塘镇、广太镇、赤岗镇、梅林镇、大坪镇、船埔镇、高埔镇、云落镇8个镇村的土地,合计4.4076公顷(约66亩)。据悉,该批次建设用地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上述地块转为建设用地。接下来跟着小房君一起来了解一下:
赤岗镇西林村、五福屿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赤岗镇西林村西隐经济联合社、五福屿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赤岗镇西林村、五福屿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收赤岗镇西林村西隐经济联合社土地0.3658公顷,地类为耕地0.2879公顷、园地0.0779公顷;征收五福屿经济联合社土地0.635公顷,地类为耕地0.0149公顷、园地0.59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6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56.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3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49.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三)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9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100.595万元。
高埔镇高埔村、龙堀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高埔镇高埔村高埔经济联合社、龙堀村塘背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高埔镇高埔村、龙堀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征收高埔镇高埔村高埔经济联合社土地0.052公顷,地类均为园地;征收龙堀村塘背经济联合社土地0.4813公顷,地类为园地0.4471公顷、其他农用地0.0342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24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8.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38.3935万元。
梅塘镇大宅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梅塘镇大宅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梅塘镇大宅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3公顷,地类均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56.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29.25万元。
大坪镇大坪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大坪镇大坪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大坪镇大坪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4985公顷,地类为园地0.0114公顷、林地0.487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24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8.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26.397万元。
广太镇平宝山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广太镇平宝山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广太镇平宝山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2229公顷,地类为园地0.2227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3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49.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24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22.7203万元。
船埔镇大洋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船埔镇大洋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船埔镇大洋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0871公顷,地类为耕地0.043公顷、林地0.044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0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36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1.5万元。
(二)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5.2178万元。
梅林镇华寮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梅林镇华寮村新寨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梅林镇华寮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9公顷,地类均为园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收园地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24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8.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65.07万元。
云落镇九岭村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云落镇九岭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云落镇九岭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865公顷,地类为园地0.15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7公顷、未利用地0.6913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24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8.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7.5万元。
(三)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9.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25.9492万元。
今年3月份,小房君曾发布过重磅!普宁市发布8则拟征收土地公告,将作为......据了解,本次公布的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均作为环保设施用地(污水处理厂用地)。
截止2019年底,普宁全市共建成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占陇污水处理厂、英歌山污水处理厂、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里湖污水处理厂、洪阳污水处理厂、麒麟污水处理厂、南径污水处理厂、云落污水处理厂、梅塘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厂。
在今年揭阳市《2020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曾提到:普宁要立足粤东城市群,加大力度做好城乡规划和土地管控,为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如今随着2020年第一批次8座污水处理厂土地征收的开展,我市的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将得到有效弥补,城乡人居环境也将得到全面改善,期待早日建成,为普宁未来的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