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研究决定:一、即日起不再执行《揭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的通告》(揭市防疫指办通告〔2020〕1号)中有关企业复工复产的报备制度。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两同时”。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在做好做细防疫工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