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经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九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于12月22日开拍,分别为70年城镇住宅用地、40年商业用地、50年二类工业用地和中小学用地,总出让面积137512平方米(约206.27亩),总起拍价1540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宗地编号:PN2023008、PN2023009
宗地编号:PN2023008
宗地坐落: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溪西路西侧
宗地面积:20000平方米
起始价:1460万元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宗地编号:PN2023009
宗地坐落: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康泰路西侧、创业路北侧
宗地面积:50809平方米
起始价:3710万元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PN2023008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溪西路西侧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18号)规定执行。PN2023009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康泰路西侧、创业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20号)规定执行。PN2023008号、PN2023009号出让地块拟引进产业必须为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新材料、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制造、高端装备。项目须符合《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贡献一高一强”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投资强度≥320万元/亩,建成投产后前二个完整会计年度亩均年产值≥200万元,亩均财税贡献≥10万元;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起,亩均年产值≥300万元,亩均财税贡献≥18万元。PN2023010号出让地块拟作为中小学教育项目用地,投资强度≥320万元/亩,建成投产后前二个完整会计年度亩均年产值≥200万元,亩均财税贡献≥10万元;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起,亩均年产值≥300万元,亩均财税贡献≥18万元。
宗地编号:PN2023010
宗地坐落: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英歌山大道北侧、溪西路东侧
宗地面积:48780平方米
起始价:3878万元
土地用途:中小学用地
出让年限:50年PN2023010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英歌山大道北侧、溪西路东侧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21号)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PN2023011
宗地坐落:普宁市赤岗镇双枝山省道237线北侧
宗地面积:10684平方米
起始价:4878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PN2023011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市赤岗镇双枝山省道237线北侧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规设〔2023〕23号)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PN2023012
宗地坐落:普宁市赤岗镇区洪棉路南侧
宗地面积:1596平方米
起始价:32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70年PN2023012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市食品总公司赤岗食品公司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14号)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为原普宁市食品总公司赤岗食品公司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地块竞得人应自行处理相邻地块关系;该地块须配建微型消防站、公厕(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和垃圾收集点。
宗地编号:PN2023013
宗地坐落:普宁市下架山镇加工区新南湖村
宗地面积:1047平方米
起始价:300万元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40年PN2023013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市食品总公司下架山食品公司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12号)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为原普宁市食品总公司下架山食品公司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71.60万元作为固定价,列入土地出让价,以房地产整体一并出让,地上构建筑物可保留并继续利用开发。地块竞得人应自行处理相邻地块关系;该地块须配建微型消防站、公厕(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和垃圾收集站。
宗地编号:PN2023014
宗地坐落:普宁市船埔镇北潭路南侧
宗地面积:1876平方米
起始价:41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70年PN2023014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市食品总公司船埔食品公司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16号)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为原普宁市食品总公司船埔食品公司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14.94万元作为固定价,列入土地出让价,以房地产整体一并出让,地上构建筑物可保留并继续利用开发。地块竞得人应自行处理相邻地块关系。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 3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和垃圾收集点;配建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一个或以上(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 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宗地编号:PN2023015
宗地坐落:普宁市普侨镇区县道109东侧
宗地面积:682平方米
起始价:14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70年PN2023015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市食品总公司石牌食品公司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15号)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为原普宁市食品总公司石牌食品公司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19.98万元作为固定价,列入土地出让价,以房地产整体一并出让,地上构建筑物可保留并继续利用开发。地块竞得人应自行处理相邻地块关系。该地块须配建微型消防站、公厕(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和垃圾收集站。
宗地编号:PN2023016
宗地坐落:普宁市梅林镇341乡道西南侧
宗地面积:2038平方米
起始价:31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70年PN2023016号地块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市食品总公司南阳食品公司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13号)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为原普宁市食品总公司南阳食品公司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51.71万元作为固定价,列入土地出让价,以房地产整体一并出让,地上构建筑物可保留并继续利用开发。地块竞得人应自行处理相邻地块关系。该地块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 3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和垃圾收集点;配建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一个或以上(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 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本次出让的地块
将会吸引哪些开发商的青睐呢?
敬请期待12月22日的土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