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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揭阳市区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



为贯彻落实《民法典》《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近期,揭阳市区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业务。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二、业务办理范围

二手房“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存量商品房可办理“带押过户”:

(一)仅存在一个有效抵押权登记;

(二)买卖双方贷款机构为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申请主体及申请方式

抵押权人(新抵押权人)、卖方(原抵押人)、买方(新抵押人)。三方共同申请。

四、申请材料

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的,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除了准备二手房转移登记的一般申请材料以外,还需准备抵押权人、卖方和买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后,卖方应及时向其贷款银行沟通办理“带押过户”有关事宜,各方当事人应对业务办理模式、资金提存(监管)方式等协商一致;当事人务必选择安全的资金提存(监管)方式,切勿轻易相信其他以高回报为由,诱导进行不安全资产资金交易的行为。



以往,贷款状态下的二手房交易,需逐项办理抵押权注销、二手房转移和抵押权首次登记等手续,群众需要多次往返跑,既增加交易成本,又存在一定交易风险。为降低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协调市税务局和多家银行机构全面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组合业务,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选定“带押过户”模式,梳理业务流程和风险点,制订《带抵押权过户简版抵押合同》等申请材料模板,搭建“带押过户”业务场景,进一步简化收件清单,使申请人只需到达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便可一次办结,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大大节省当事人交易成本。


via:揭阳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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