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揭阳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有序推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更快更好保障村民“户有所居”用地。
今年来,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稳步推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工作。至目前,全市已完成73个批次262.93亩宅基地涉“农转用”用地审批工作,保障1828户村民合理住房需求。
实施改革“放权” 确保“放得下”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在深入调研本地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拟订《关于委托下放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职权的实施方案》,明确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权分别委托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于4月起正式执行。
优化指引“简政” 确保“接得住”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研讨论证,推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指引》,并衔接做好“农转用”审批涉及的印章、公文等配套工作,为各地办理审批业务提供参照和保障。同时,在确保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优化操作模板,促进下放事项在各地承接到位、落细落实。
加强培训“赋能” 确保“用得好”
在深入推动各地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上,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集中开展全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向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明确用地审批政策、规则、标准,深入解读工作指引,要求各地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力、依法依规审批,保证审批质量。同时,聚焦审批流程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难点进行实操指导,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
接下来,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强化后续监督指导,引导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村民住房涉及“农转用”审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支持。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