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近日普宁市政府拟启动上塘综合体地块、马栅和香员坑地块、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块、下架山镇卫生院地块、大坝地块的土地征收程序,合计总面积339亩,具体内容如下:
上塘综合体地块(200亩)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据普宁市上塘村管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上塘村管控单元规划面积334.5亩,规划建设商业综合体、商务办公、高端居住于一体,并配套有中小学、幼儿园等。
马栅、香员坑地块(35.6亩)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流沙南街道马栅经济联合社和香员坑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2.3719公顷(约35.58亩)。
据普宁市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稿)显示,香员坑村住宅用地总面积59.9亩,拟征地面积35.6亩,征地面积占比59.38%。
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5亩)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云落镇大池经济联合社、中央寨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1.1694公顷(约17.54亩)。
据了解, 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将建设综合业务楼6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检验楼4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设备购置安装等配套设施。
下架山镇卫生院(0.5亩)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下架山镇卫生院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大坝地块(85.6亩)
市政府拟征收大坝镇葫芦地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7077公顷(折85.62亩)。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大坝镇葫芦地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1.8271公顷、园地1.8171公顷、林地1.6754公顷、草地0.29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81公顷、未利用地0.0028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二)征收未利用地补偿参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未利用地无需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