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普宁市委书记黄锐亮作讲话,他指出:普宁发展优势突显,发展前景广阔,期望大家大力宣传普宁、推介家乡,大胆投资家乡、兴办实业,积极穿针引线、助推发展,普宁市委、市政府将为大家回乡发展提供最优的服务和最好的环境。
普宁的发展优势体现在哪里?
近几年来,普宁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和省委、揭阳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保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普宁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基筑能,形成普宁的发展优势。
优势一:经济环境蓬勃向上
面对各种超预期因素的严峻形势,普宁顶住了疫情冲击,有效应对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风险,通过了经济大考,稳住了经济基本盘,经济转回正常轨道。
优势二:生态环境日益臻善
练江在短短三年创造了治污奇迹,实现了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Ⅴ类、再提升至Ⅳ类的重大转折性变化。练江从“黑龙”变为“白练”,从“污染典型”变为“治污典范”,集中展现了普宁上下凝心聚力的巨大能量。
优势三: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普宁有251万人口,是全国第一人口大县域。经过近几年的整治,2022年全市各类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3.93%,平安建设重点治理地区成功摘帽,社会治安、社会治理水平、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现在处于历史最高水平。
优势四:政治环境不断净化。
普宁发出了“发展六问”“作风八问”,大力开展“转思想、转观念、转作风,再出发、再创业、再出彩”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正道直行、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落实“三个最”要求,以政务服务能力的提升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
回普宁投资办实业,发展前景如何?
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后,普宁迅速抢抓“百千万工程”、产业有序转移等重大机遇,进一步明确了“创百强、上千亿”目标,实施“乡贤回归”计划,为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规划了蓝图。如今,家乡梧桐树已栽,正盼金凤凰归来。
第一棵梧桐树
整备工业用地,项目马上落地
第二棵梧桐树
工业平台就绪,承接产业转移
第三棵梧桐树
创新招商机制 “政策红利”丰厚
普宁正系统梳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探索实施“零地价”“拿地即开工”“飞地”模式,完善党政领导挂钩担任“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对重点招商项目实施“绿卡”制度,为持卡企业在行政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保障用地用能用工,让企业投资放心、经营省心、发展安心。
普宁为回乡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准备了一系列政策“大礼包”,出台《普宁市落实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普宁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普宁市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的通知》等惠企助企政策,编制《普宁市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汇编》,确保企业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第四棵梧桐树
优化发展环境 向大湾区看齐趋近
家乡呼唤乡贤回归 政协委员们如是说
普宁的发展蓝图已经绘就,接下来就是要举全市之力,汇内外之心,共同负起推动普宁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
凡有潮水处,皆有潮汕人。自古以来,潮汕人敢于外出打拼,更不忘乡里之谊。普宁籍政协委员、在外企业家虽然生活、工作、创业在他乡,但始终心系家乡,为普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出谋划策,建言献力,是推动普宁经济社会发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在恳谈会上,普宁籍政协委员们纷纷发言,以自己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热情讲述感受到的家乡变化,交流分享回乡投资兴业的经验,展望新年的目标与规划。
广东裕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冯俊蛟
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骆仕平
广东文华里健康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苏攒淘
普宁市兴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王雪青
我要骄傲地告诉在外的企业家们:当前的普宁,正气充盈,领导班子都在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正谓天时、地利、人和,回家乡创事业正当其时!
普宁市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惠政策汇编
符合有关条件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普宁市在省、揭阳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15万元/家,个转企且在当年度新增上规的给予奖励25万元/家,叠加上级奖励最高可获奖65万元/家。(责任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18年-2023年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在揭阳市奖励的基础上,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普宁市税务局)
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四上企业”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非“四上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科技局;“四上企业”: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和资质内建筑业)
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四上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非“四上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科技局)
对其他省、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科技局)
对引入其他省、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5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科技局)
对在有效期内营业收入累计增长达100%及以上,期末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有效期内营业收入累计增长达100%及以上,期末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科技局)
2024年12月31日前,我市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普宁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前,我市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普宁市税务局)
落户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总部型企业,且第一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按照该总额的20%给予落户奖励;从纳税第二年起连续4年给予企业奖励,前2年给予企业对我市财政贡献80%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对我市财政贡献50%的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对入园项目投产后税收贡献达18万元/亩,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在正式投产次年起,以首年的纳税额作为基准,以年增量部分归属普宁市本级财政部分数额的70%给予奖励,可连续享受五年。(责任单位: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落户园区的非总部型企业税收贡献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且次年纳税额不低于达标当年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对落户园区的非总部型生物医药等企业项目实际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企业第一年财政贡献100%的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园区内已投产的生物医药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且当年该项目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经认定后,按该项目当年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园区内的销售型生物医药企业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每年纳税总额超0.2亿元、1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自主研发一类新药获临床批件,且当年纳税总额达到3000万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获新药证书的,可再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单独举办或自主举办产品展销专场活动,按省级展会最高给予8万元、国家级展会最高给予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联合举办或自主联合举办的,最高给予4万元/家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企业参加境外展(博)会,给予每个展位1万元补贴(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个展位);参加国内重点展会,根据展会标准给予每个展位最高8000元补贴(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个展位);参加揭阳市确定的重点网上展会,在揭阳市支持的基础上,普宁市财政按参展费的1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31日前,对在普宁市辖区且符合有关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上市企业进行定额扶持,按拟上市情况给予800-1200万元扶持资金。(责任单位:普宁市金融办)
2025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有关条件且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责任单位:普宁市金融办)
对年服务300个(含)以上行业成员的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加强电子商务运营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责任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重点领域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按照个人对我市财政贡献的50%比例给予财政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人员,最高按照个人对我市财政贡献的40%比例给予奖补。(责任单位: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子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责任单位: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和驰名商标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扶持资金。(责任单位: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支持创新型企业创造高质量专利,择优扶持企业核心技术专利项目,每项支持20-30万元;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功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每件给予一次性3万元扶持资金。(责任单位: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具体执行以政策原文及责任单位解释为准。
1.《普宁市落实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
2.《普宁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3.《普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揭阳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分工方案》
4.《普宁市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的通知》
via:南方+、普宁市政策研究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