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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亩!普宁19个预留城乡建设用地项目获批,涉及枧头寮地块等!






近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19则关于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成果的公告,据悉19个项目均属于近期具备建设条件、急需落位建设的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审批表已于2023年2月7日通过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涉及枧头寮村地块管控单元、洪阳镇宝镜院村宅基地项目、国道324线普宁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至云落段配套工程、普宁市文竹北路延长线建设工程、普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普宁市水质净化厂、大坝镇平林村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用地、南径镇四睦村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用地、大坝镇平林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普宁市军埠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普宁市大坝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普宁市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新建液化气供应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英歌山北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市政工程等六个项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坛西路中段等四个项目、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企业用地、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公共服务片区、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治理工程、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水闸重建工程、揭阳220千伏竹林输变电工程地块总面积70.358公顷(1055.37亩),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具体内容如下:







枧头寮村地块管控单元


落实地块面积2.9577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2.8540公顷(其中耕地2.6933公顷,其他农用地0.1607公顷),其他土地0.1037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2.9577公顷。




洪阳镇宝镜院村宅基地项目


落实地块面积1.6883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6883公顷(均为园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6883公顷。




国道324线普宁池尾至云落段配套工程


落实地块面积3.1999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2.6153公顷(其中耕地0.1275公顷,园地1.5347公顷,林地0.6919公顷,其他农用地0.2612公顷),建设用地0.4155公顷,其他土地0.1691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3.1999公顷。




普宁市文竹北路延长线建设工程


落实地块面积3.7384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3.4509公顷((其中耕地2.9876公顷,园地0.1948公顷,林地0.0829公顷,其他农用地0.1856公顷),其他土地0.2875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3.7384公顷。




普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落实地块面积0.9772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0865公顷(其中园地0.0009公顷,林地0.0856公顷),建设用地0.8907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0.9772公顷。




普宁市水质净化厂


落实地块面积1.8362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8362公顷(均为其他农用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8362公顷。




大坝镇平林村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用地


落实地块面积1.5677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5677公顷(均为园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5677公顷。




南径镇四睦村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用地


落实地块面积1.1439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1439公顷(均为园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1439公顷。




大坝镇平林村公益性生态公墓


落实地块面积2.5597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均为其他土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2.5597公顷。




普宁市军埠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落实地块面积0.5155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5155公顷(均为耕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0.5155公顷。




普宁市大坝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落实地块面积1.0236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0052公顷(其中园地0.6073公顷,林地0.0045公顷,其他农用地0.3934公顷),建设用地0.0184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0236公顷。




普宁市大南山街道新建液化气供应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落实地块面积1.5595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5595公顷(其中园地1.5326公顷,林地0.0269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5595公顷。




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英歌山北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市政工程等六个项目


落实地块面积17.7566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7.1266公顷(其中耕地6.5588公顷,园地8.4700,其他农用地2.0978公顷),建设用地0.3807公顷,其他土地0.2493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7.7566公顷。




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坛西路中段等四个项目


落实地块面积9.3522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8.6301公顷(其中耕地0.5262公顷,园地7.1304公顷,林地0.4906公顷,其他农用地0.4829公顷),建设用地0.2780公顷,其他土地0.4441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9.3522公顷。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企业用地


落实地块面积0.6331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5395公顷(其中耕地0.0007公顷,园地0.3456公顷,林地0.19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其他土地0.0936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0.6331公顷。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公共服务片区


落实地块面积14.7804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1.1685公顷(其中耕地1.6774公顷,园地1.0648公顷,林地7.9661公顷,其他农用地0.4602公顷),建设用地2.6834公顷,其他土地0.9285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4.7804公顷。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治理工程


落实地块面积2.0816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1748公顷(其中耕地0.3377公顷,园地0.2761公顷,其他农用地0.5610公顷),建设用地0.4724公顷,其他土地0.4344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2.0816公顷。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水闸重建工程


落实地块面积0.4065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0493公顷(均为园地),其他土地0.3572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0.4065公顷。




揭阳220千伏竹林输变电工程



落实地块面积2.5800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2.5800公顷(其中耕地0.0022公顷,园地1.6876公顷,林地0.8902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2.58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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