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小房君了解,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三则征地公告,涉及普宁二中附属学校、宝月水库、看守所项目,合计总面积514.528亩,此外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普宁市新六路(北二环大道至文桥路)建设工程、下架山镇生活垃圾压缩站改建工程、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进场路(金山湖大道)建设工程、普宁市高埔镇高埔党建文化公园改造工程获批,总投资22460.53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二中附属学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023〕1号,批准时间:2023年1月20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多年山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6099公顷(折合54.15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普宁二中附属学校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池尾街道多年山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池尾街道多年山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3.6099公顷,地类为园地0.0913公顷、林地3.48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7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2021〕9号)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546.3849万元。
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为实施广东省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拟征收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益岭经济联合社、圆山经济联合社、新宁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0.6192公顷(折合459.288亩)。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广东省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及面积:大南山街道益岭经济联合社27.6034公顷、圆山经济联合社0.1536公顷、新宁经济联合社2.8622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耕地0.3140公顷、园地0.9969公顷、林地15.2146公顷、草地0.0489公顷、其他农用地0.9960公顷、建设用地12.4753公顷、未利用地0.5735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亩3.5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亩5.28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青苗类型为荔枝、龙眼、柑桔、橄榄、青梅、花木场、苗圃的,补偿标准为13000元/亩,均指5年生以上(含5年),2-5年生(含2年)按60%标准补偿,1-2年生(含1年)按40%标准补偿,1年生以下按20%标准补偿;青苗类型为香蕉、菠萝、笋竹和养殖鱼虾、蟹、龟鳖等其他经济作物、养殖物的,补偿标准按每亩3000~8000元进行补偿;农作物为水稻、蕃薯、大麦、小麦、蔬菜和玉米等补偿标准为2500元/亩。
(三)附着物(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四)水电站补偿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有关政策补偿文件进行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单位和农户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普宁市看守所项目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拟征收梅塘镇泗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728公顷(折合1.09亩)。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普宁市看守所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梅塘镇泗坑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06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5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万元进行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单位和农户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林业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委托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2-445281-04-01-688493)。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燎原街道和大坝镇交界处普宁市白坑湖湿地公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建设规划面积为132.83 公顷,建设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白坑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湿地生态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工程。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植被生态修复36029.75平方米、生态驳岸修复1000米、栖息地恢复1500平方米、湿地土壤修复1500平方米等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生态巡护道路6.37公里、生态步道5.60公里、自然教育与科研监测25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8200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192个、生态厕所240平方米、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湿地生态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1000平方米、清水入湖、沿湖藏污及生态维护道路建设工程9909.07平方米、水源涵养林建设5000平方米等建设。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30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5731.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93.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6.80万元、预备费730.0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不足部分争取上级其他资金补助。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新六路(北二环大道至文桥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新六路(北二环大道至文桥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交通网络,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2-445281-04-01-942024。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六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525米,面积约15750平方米,路面结构采用白+黑处理(混凝土+沥青面层),路基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雨污水)、道路照明、绿化等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526.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6.02万元、电力迁改费用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87万元、预备费用58.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向上级争取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地方债券资金解决。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高埔镇高埔党建文化公园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高埔镇高埔党建文化公园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美丽圩镇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2-445281-04-01-841949。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高埔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一座600平方米的镇级文化站,改造公园,提升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增设步行道、休闲亭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24.31万元,其中:工程费295.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3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进场路(金山湖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进场路(金山湖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进场路(金山湖大道)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45281-04-01-386513)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4712.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43.2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60.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1.5万元,预备费用196.82万元。
三、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架山镇生活垃圾压缩站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下架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下架山镇生活垃圾压缩站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实现乡村振兴,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2-445281-04-01-895795。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下架山镇辖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升级改造一座生活垃圾压缩站,建筑面积约425.6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0.3米,配置除臭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土建工程:钢筋砼框架、室内外装饰;②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相关配套管线、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③室外部分:围墙、室外地面硬化、山体边坡;④拆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内土建装饰工程 、机电工程的拆除、垃圾转运清理等相关配套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65.63万元,其中:工程费145.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万元、预备费3.2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