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2022年揭阳市“三旧”改造图斑标图入库动态调整备案公示,普宁将新增约720亩“三旧”改造图斑,分别位于占陇镇和洪阳镇,此外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也发布了占陇镇2宗集体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约2059亩),兴星学校一期设计方案公示以及宏鹏、松雁、星河等一批项目批前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揭阳市“三旧”改造图斑标图入库动态调整备案公示
坐落位置:占陇镇下寨村经联社
备案类型:新增
面积:13.9198公顷(208.797亩)
行政区:普宁市
图斑编号:44528107087
坐落位置:占陇镇下寨村经联社
备案类型:新增
面积:32.5753公顷(488.6295亩)
行政区:普宁市
图斑编号:44528112177
坐落位置:洪阳镇乌犁村(广东天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备案类型:新增
面积:1.1428公顷(17.142亩)
行政区:普宁市
图斑编号:44528112178
坐落位置:洪阳镇乌犁村(广东天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备案类型:新增
面积:0.1887公顷(2.8305亩)
行政区:普宁市
图斑编号:44528112048
坐落位置:洪阳镇乌犁村
备案类型:缩小(原已删减图斑)
面积:0.1957公顷(2.9355亩)【原面积0.3899公顷(5.8485亩)】
行政区:普宁市
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交丙坛村委会、西社西湖村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占陇镇登记区交丙坛村委会、西社西湖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名称:普宁市占陇镇交丙坛股份经济联合社
单位地址:交丙坛村交丙坛股份经济联合社
土地坐落:占陇镇交丙坛村委会
四至:
东至:普宁市水利局
南至:普宁市公路局
西至:西社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北至:广东省铁路局
土地面积:107.5543公顷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单位名称:普宁市占陇镇西社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单位地址:西社西湖村西社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土地坐落:占陇镇西社西湖村委会
四至:
东至:交丙坛股份经济联合社
南至:普宁市公路局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广东省铁路局
土地面积:29.7341公顷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
普宁市兴星学校(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普宁市兴星学校建设项目(一期);
3.项目位置:高埔镇月塘村营盘山片区,县道101北侧;
4.用地面积(一期):36614.33㎡(54.92亩);
普宁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大长陇村灰上片区路段北侧;
3.用地面积:40320平方米,(60.48亩),(计容用地面积39652平方米);
4.类别:规划合宗;
5.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应增加退缩距离,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住宅配建停车位数不得少于900个,且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6.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建筑物一至二层可配建商业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
7.本地块须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670平方米)、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二类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配电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8.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39652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积率≥1.0且≤5.0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100米。
普宁市松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香员坑村路段西侧、110县道北侧;
3.用地面积:14677平方米(22.02亩)(计容用地面积14677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地块内须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4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814平方米,幼儿园必须独立用地且单独设置出入口;须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200-400平方米,宜集中布置,并在建筑首层设置独立出入口;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100-400平方米;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社区书店(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综合接入机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配电房、水泵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以上配套设施中的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须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按规划用途管理使用;
6.多层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停车位配建要求:停车位按1.1泊/150 ㎡建筑面积配建(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7.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4677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
容积率>1.0且≤4.0
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8708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109平方米且不小于2348平方米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00米。
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2.用地位置: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内、普惠高速公路南侧、寒妈水库北侧;
3.用地面积:63344平方米(95.02亩)(计容用地面积63344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该地块必须按要求配套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普府办[2016]3号文),必须于地面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包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筑面积150-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健身场所及运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套健身器械),鱼肉菜生活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包含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点合计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二类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
6.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配建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场地及设备用房,总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1.2个或以上停车位,且应确保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居民安全;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7.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63344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0且≤2.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