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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成交!普宁1处采矿权成功出让,三地块启动批前公示!


近日,我市成功出让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采矿权,可采储量约1509.45万立方米,出让年限为17.4年,成交金额为2亿元。另嘉润新城(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0663-2559559)竞得的三地块也启动批前公示,合计15.9亩。一起来了解下:



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文号:普自然资示〔2022〕1 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揭阳市投控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场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南段市水务集团二楼 2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5629P73C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普宁市市政府所在地 33°方向,直线距离约 10.4公里处,行政上隶属普宁市大坝镇管辖,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 116°13′26″,北纬 23°22′21″。


面积:0.347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评估利用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为1830.0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量308.63万立方米、残坡积层量126.86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量591.08万立方米、夹石破碎带量168.52万立方米。

评估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1509.45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可采储量284.89万立方米,综合利用残坡积层可采储量35.84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半风化花岗岩可采储量526.9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夹石破碎带可采储量149.0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62米至+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采矿权,生产规模为100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  

拟出让年限:17.4年(生产期15.4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

起始价:200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2000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应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普宁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大长陇村灰上片区路段北侧;

3.用地面积:7123平方米(10.68亩),(计容用地面积6984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6.本地块须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20平方米;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配建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一个或以上(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7.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6894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且≤5.0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100米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大长陇村灰上片区路段北侧;

3.用地面积:260平方米(0.39亩),(计容用地面积96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6.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96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且≤5.0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100米。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大长陇村灰上片区路段北侧;

3.用地面积:3236平方米(4.85亩),(计容用地面积2871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

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6.本地块须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二类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配建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一个或以上(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7.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按计容用地面积:2871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且≤5.0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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