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普宁市粮食应急加工厂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成果》意见的公告,据小房君了解,规划总面积为14.37公顷(215.55亩)。定位为生态发展·粮通粤东,构建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成集粮食加工、物流仓储、生产生活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园,保障普宁乃至周边地区“米袋子”安全。打造集产业发展 、居住配套、生态融合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普宁市粮食应急加工厂
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区内现有拟出让权属用地4公顷,其余皆为集体用地。
区位条件
内联外通,交通通达度较高。项目周边有两个高速出入口,依靠省道255及睦龙东路可分别前往汕湛高速和揭惠高速。省道255穿过项目地,依托省道及睦龙东路、新兴路等村内道路进行对外联系。
功能定位
依托周边片区山、水、林、田、居等资源,结合区位交通优势,以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构建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成集粮食加工、物流仓储、生产生活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园,保障普宁乃至周边地区“米袋子”安全。
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贯通城市蓝绿体系, 打造集产业发展 、居住配套、生态融合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规模预测
人口规模
(1)就业人口:规划工业用地规模为4.78公顷,人均就业岗位面积取30平方米,则就业岗位人口为0.16万人。
(2)居住人口:规划城乡住宅用地5.21公顷。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普宁属于气候IV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3.0~36.0㎡/人。规划人均村
庄建设用地面积30㎡/人。预测规划居住用地可容纳的居住人口约0.17万人。
(3)设施配套人口:就业人口+居住人口=0.33万人。
用地规模
根据规划区的总人口规模,按人均城乡建设用地150平方米/人的标准。则规划区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约49.50公顷,即规划区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需控制在49.50公顷以内。
空间布局
理水造景,打造线性景观公园。沿西切洪支流打造碧道,两岸布局公园,建设生态驳岸,强化渗蓄、截流截污等作用,打造魅力景观环境。
优化路网,加强对外联系。结合现状道路以及基本农田,对规划区内道路进行梳理,调整优化道路体系,构建外联内通的道路体系。
提升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对规划内现有居住区进行改造升级,同时规划新增居住用地,打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
盘活土地,营造活力新气象。摸查存量用地,推进工业用地提质改造和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打造高质量产城融合示范区。
规划结构
一轴 :沿省道255形成产业综合发展轴。
三片区:粮食生产加工片区、生态宜居片区以及产城融合片区。
用地布局
城市道路用地4.02公顷。
非建设用地为0.1公顷,全部都为水域,占规划总面积的0.7%。
四线管制规划
城市绿线
将规划区范围内公园绿地划入绿线范围,绿线规划范围面积为0.22公顷。
城市蓝线
将规划区范围内水域划入蓝线范围,蓝线规划范围面积为0.1公顷。
城市黄线
规划区内不涉及城市黄线。
城市紫线
规划区内不涉及城市紫线。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三横:规划一横路、规划二横路、规划三横路。
三纵:规划一纵路、省道 255、规划二纵路。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一处文化活动中心,位于LSC-01-08地块内,用地面积0.09公顷,以满足周边居民文化活动需求。
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区行政办公设施由周边相邻地区的南径村委会予以解决,规划区内未安排行政办公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区以工业、居住生活为主,医疗卫生设施由周边的南径村卫生站及南径医院解决,规划区内未安排医疗卫生设施。
蓝绿系统规划
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主要沿西切洪支流打造碧道,两岸布局公园,建设生态驳岸,结合各项服务设施打造集绿化休闲、体育活动、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游憩平台,形成3个公园绿地。
给水工程规划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量按给水量的0.85考虑,通过计算,区内平均日污水量约为 1273.47m³/d。
雨水工程规划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区通信电缆为埋地敷设,沿规划道路与电力线异侧布置,逐步完善电信管道系统,用户配线全部采用交换箱配线方式。村庄等仍采用架空方式设置。规划1处5G基站,基站服务半径为300m。
电力工程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方法从源头上分类收集,垃圾收集过程以袋装化定点收集方式为主,垃圾袋装普及率为100%。沿街两旁和路口设置保洁废物箱,废物箱间距在生活区主要道路为50—80米,一般道路为80—100米。规划垃圾收运采用非机动车方式,垃圾转运实现机械化,要求日收日清,收集完成后运至南径镇垃圾中转站。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中相关规定,区内需设置 1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以一类水冲式厕所为主,不得低于二类标准,每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一般为50—80平方米。
综合防灾规划
规划区内排涝标准为:以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或三天排干标准,其中城镇建设区和蔬菜种植区采用一天排干标准,其他农作区采用三天排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