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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781亩!普宁发布六则征地公告,将用于宝月水库等项目建设!





前言


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两则征收土地公告、四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合计总面积781.284亩,涉及军埠镇大长陇村城镇建设用地、池尾街道新丰村城镇建设用地、大坝镇葫芦地工矿仓储用地、赤岗镇双岐山城镇建设用地、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用地、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具体内容如下:




军埠镇大长陇村城镇建设用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022〕27号,批准时间:2022年9月15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军埠镇大长陇村灰上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619公顷(折合15.93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军埠镇大长陇村灰上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军埠镇大长陇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1.0619公顷,地类为耕地1.05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115.4817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为军埠镇大长陇村灰上村“三旧”改造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7983.88平方米(131.98亩),其中三旧改造面积40361.07平方米(60.54亩),规划人口约为6000人,将打造为公共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的高品质居住小区。

池尾街道新丰村城镇建设用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022〕26号,批准时间:2022年9月15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8367公顷(折合87.55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池尾街道新丰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5.8367公顷,地类为林地5.3625公顷、其他农用地0.4723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未利用地0.00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二)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参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未利用地无需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876.7877万元。

据了解,该地块疑似为寒妈水库九期地块,寒妈水库片区总用地面积3.09平方公里,将打造成为集休闲、教育、居住于一体的具有潮汕特色的特色智慧小镇。

大坝镇葫芦地工矿仓储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坝镇葫芦地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6.7883公顷。

赤岗镇双岐山城镇建设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赤岗镇双岐山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1.0684公顷。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用地


为实施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面积2.1776公顷,位于流沙东街道北山经济联合社、郭厝寮经济联合社,占陇镇定厝寮经济联合社,下架山镇高明经济联合社、葵岭村葵岭经济联合社、葵岭村玉丰经济联合社、上西埔经济联合社、汤坑村汤坑经济联合社。

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为实施广东省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广东省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面积35.1527公顷,位于大南山街道益岭经济联合社、新宁经济联合社、圆山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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