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大坝镇大坝经济联合社,赤岗镇赤岗山村沈厝经济联合社、赤岗山村寨内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43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294公顷,以上2.4691公顷(约37亩)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普宁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揭市自然资地审报〔2022〕40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以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大坝镇大坝经济联合社,赤岗镇赤岗山村沈厝经济联合社、赤岗山村寨内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4397公顷(耕地0.1925公顷、园地0.9471公顷、林地1.30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294公顷,以上2.4691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土地(2.4691公顷)经完善征收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普宁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203372684),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普宁市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普宁市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01
普宁市民政福利园
据了解,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地块将用于建设普宁市民政福利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2亿元。其中:1、儿童福利院项目,规划建设1幢,6000平方米。2、养老院项目,规划建设1幢,6000平方米。3、救助管理站及救助安置中心项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5000平方米。4、区域性敬老院项目,规划建设1幢,8000平方米。
02
大坝镇大坝卫生院
据了解,大坝镇大坝经济联合社地块将建设大坝卫生院,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是一所镇级一级甲等卫生院。地处普宁西北部,担负着大坝镇及周边部分乡镇的医疗服务工作,辐射人口20多万。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及化验室、B超室、X光室等功能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CR摄像系统、心电监护仪、高频电刀、救护车等一批医疗设备,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03
赤岗镇赤岗山小学
据了解,赤岗镇赤岗山村沈厝经济联合社、赤岗山村寨内经济联合社地块将用于建设赤岗山小学,项目总投资2096万,占地面积156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17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礼堂、宿舍楼、幼儿园、配电房土建及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