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普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据了解,为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实施五大类共96项重点工程,其中优先类项目84项、非优先类项目12项(均为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28.0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27.72亿元、企业投资0.3亿元;优先类项目总投资约114.9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14.66亿元、企业投资0.3亿元。具体如下:
01
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管网排查修复、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80项。总投资69.2亿元,全部为政府投资,其中:优先类项目68项、投资56.14亿元;非优先类项目12项、投资13.06亿元。
02
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扬尘污染治理工程1项,为优先类项目;总投资0.5亿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0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医疗废物处理工程、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循环经济生态园建设等7项,全部为优先类项目;总投资34.3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34.05亿元、企业投资0.3亿元。
0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包括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等3项,全部为优先类项目;总投资23.79亿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05
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包括监测能力建设等5项,全部为优先类项目;总投资0.18亿元,全部为政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