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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三年,摸清“家底”!普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公布!


普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普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生产调查影像、统一建设初始调查数据库、统一开发调查举证软件,确保全省“一盘棋”。“三调”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10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10.22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地利用状况,现将全市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5555.73公顷(23.33万亩)。其中,水田14270.62公顷(21.41万亩),占91.74%;水浇地744.77公顷(1.12万亩),占4.79%;旱地540.34公顷(0.81万亩),占3.47%。南径镇、占陇镇、梅塘镇、麒麟镇和大坝镇等5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5.14%。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623.22公顷(20.4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7.5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52.44公顷(2.18万亩),占9.3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2.81公顷(0.63万亩),占2.7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2.30公顷(0.08万亩),占0.3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96公顷(0.01万亩),占0.04%。


(二)园地25808.69公顷(38.71万亩)。其中,果园20886.56公顷(31.33万亩),占80.93%;茶园309.98公顷(0.46万亩),占1.20%;橡胶园810.32公顷(1.22万亩),占3.14%;其他园地3801.83公顷(5.70万亩),占14.73%。高埔镇、里湖镇、洪阳镇、云落镇、船埔镇等5个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44.98%。


(三)林地86423.29公顷(129.6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3547.17公顷(125.32万亩),占96.67%;竹林地789.99公顷(1.18万亩),占0.91%;灌木林地630.34公顷(0.95万亩),占0.73%;其他林地1455.79公顷(2.18万亩),占1.69%。梅林镇、船埔镇、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高埔镇和云落镇等5个镇(街)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48.55%。


(四)草地2060.89公顷(3.0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13公顷(1.95亩),占比0.01%;人工牧草地0.36公顷(5.40亩),占0.01%;其他草地2060.40公顷(3.09万亩),占99.98%。大坝镇、南溪镇、里湖镇、云落镇和梅塘镇等5个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40.62%。


(五)湿地54.72公顷(0.0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54.72公顷(0.08万亩),占100%。里湖镇、云落镇、南溪镇、大南山街道、梅塘镇等5个镇(街)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湿地的64.5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010.93公顷(31.5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330.53公顷(6.50万亩),占20.61%;建制镇用地3522.19公顷(5.28万亩),占16.76%;村庄用地12490.24公顷(18.74万亩),占59.45%;采矿用地330.18公顷(0.50万亩),占1.5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7.79公顷(0.51万亩),占1.61%。


(七)交通运输用地3212.97公顷(4.8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3.84公顷(0.13万亩),占2.61%;公路用地1999.44公顷(3.00万亩),占62.23%;农村道路1128.06公顷(1.69万亩),占35.11%;机场用地1.61公顷(24.15亩),占比不足0.05%;轨道交通用地0.02公顷(0.30亩),占比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440.64公顷(11.1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943.71公顷(2.92万亩),占26.13%;湖泊水面1.76公顷(26.40亩),占0.02%;水库水面1677.54公顷(2.52万亩),占22.55%;坑塘水面2517.30公顷(3.78万亩),占33.83%;沟渠991.36公顷(1.49万亩),占13.32%;水工建筑用地308.97公顷(0.46万亩),占4.15%。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地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建设好“双区”和两个合作区为契机,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服务支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普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普宁市统计局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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