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和六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计划将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1.281公顷(19.215亩)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改造主体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按土地规划用途实施改造,并拟采取货币补偿与回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而六则征地补偿安置涉及流沙东街道、麒麟镇、燎原街道,合计79.8亩,征地补偿总额约737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和谐家园“三旧”改造项目,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申请将位于普宁市占陇镇占杨小学北侧(北至小区路,南至占杨小学,西至规划路,东至小区路)的1.28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等情况详见下表: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281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281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改造主体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按土地规划用途实施改造,并拟采取货币补偿与回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本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联系电话:2939638)。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占陇镇占梨村废旧厂房片区“三旧”改造东片项目(图斑号:44528107078)区域勘测定界图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普宁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流沙东街道北山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3685公顷,园地0.4151公顷,其他农用地2.2923公顷,建设用地0.0069公顷,未利用地0.002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三)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5.75万元。
(四)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5.75万元。
(五)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2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425.2919万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普宁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麒麟镇陈洞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1831公顷,园地0.44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6公顷,未利用地0.0288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9.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4.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9.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4.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三)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四)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3.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91.9884万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乌石(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拦河闸引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燎原街道夏地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面积0.4533公顷,地类均为其他农用地。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5.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61.5355万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燎原街道乌石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23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8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5.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36.2366万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燎原街道大员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面积0.053公顷,地类均为其他农用地。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5.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7.1948万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燎原街道泥沟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3241公顷,园地0.2252公顷,其他农用地0.2707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园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三)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35.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114.8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