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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业主们看过来!你们关心的物业收费标准在这里!


随着12月的到来,普宁的楼市即将迎来一波“交房潮”,相信不少业主都沉浸在等待交房的喜悦中,也有不少业主开始关心小区的物业是如何收费,最近小房君就常收到粉丝们的咨询,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来聊聊。

据小房君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健康发展,我已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的公共照明、绿化等公用水电费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公共照明、绿化等公用水电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普宁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多层没使用电梯0.6/平方米·月

多层使用电梯:

1一5层1.25元/平方米·月,

6一10层1.35元/平方米·月,

11一15层1.45元/平方米·月,

16一20层1.60元/平方米·月,

21一25层1.80元/平方米·月,

26层以上(含26层)2.00元/平方米·月;

临街铺面1.10元/平方米·月;

商场铺面、写字楼2.50元/平方米·月;

住宅小区私家车库监控服务为每月50元。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原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的规定,参照揭阳市区收费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物业服务成本和兼顾业主承受能力的原则,适当调整我市住宅小区(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的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

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政府指导价规定和优质优价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服从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三、各物业服务公司应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四、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

五、本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原普宁市物价局、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普价[2008]16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普宁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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