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有业主通过相关平台反映尚堤中央(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0663-2559559)一期小区C栋首层业主违建,希望该违建能及时处置。流沙西街道办事处于10月25日对此进行了回复,要求首层三户业主现拟以最迟后天,2天内拆除水泥顶棚。具体内容如下:
网友留言:
我们是流沙尚堤中央一期小区业主,投诉C栋首层业主违建,目前处于控停状态。8月28日我们向12345投诉、举报,同日受理并转普宁市政府,9月1日执法队来过,认定违建。从整个违建施工过程几乎通行无阻。
该违建一是:按省政府、揭阳市政府和普宁市政府实施意见和普宁市政府通告及时处理;
二是该违建是属于治理范围中(一)自2019年12月31日政策文件出台之后,所有新增的违法建设一律依法拆除或没收;
三是符合治理重点中的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包括影响“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占用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或小区业主共有场地的违法建设;
四是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
还给我们带来居住安全(防盗)、热幅射和堆积垃圾等影响。
主要诉求是:我们主要担心是现在应拆除的变成“在跟进”,或者是“因当事人未配合调查和落实整改”而一直拖着。所以我们求助书记和市政府办督查室对此事关注和督促,使该违建能及时给以处置,早日消除对我们的影响和改善小区人居环境。谢谢!
流沙西街道办事处回复:
我街道接到该留言后,所属单元同志会同所在村干部同志到现场进行调处。
9月1日,我街道执法人员首次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调查,经核查,尚堤中央一期小区C栋首层违法搭建物属在首层103、104、105三户后花园范围内,原配套有开发商搭建的塑料顶遮阳棚,高层住户屡次高空抛物砸破顶部,出于安全因素考虑,首层三户业主联合出资拆掉塑料棚,计划浇筑水泥顶加固防护棚。因该建筑物为未申报手续的搭建物,我街道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首层业主立刻停止施工,完善相关手续,并交由尚堤中央物业负责监管。
9月20日,二层业主再次投诉反映首层仍在继续施工,且其搭建的水泥顶遮阳棚过高,已对其生活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再次上门了解诉求,并通过电话转告当天不在现场的首层三户业主,要求业主申办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9月30日接市委办督办通知书后,街道干部与执法人员从维持社会稳定与邻里和睦角度出发,多次上门联系双方业主,期望对首层搭建水泥顶防护棚产生的问题进行调解,但最终调解未果。10月9日,执法人员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首层三户业主于10月13日前自行拆除固定违法搭建物,我街道将持续跟进抓好落实并做好纠纷调处。现拟以最迟后天,2天内拆除水泥顶棚。
回复时间:2021-10-25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