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埔镇人民政府拟对《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进行规划草案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概况
规划区域位于普宁市西南部、高埔镇音山径林场区域。规划区域环绕音山径水库南侧展开。园区距离普宁市区车行距离约40公里左右,距高埔镇车行距离约8.5公里左右。规划区域总面积为33.6公顷(503.3亩)。
二、规划内容
(1) 规划目标
为全面提升粤东地区生态文明水平,促进普宁市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园将打造成为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普宁市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区。
(2) 发展定位
以循环产业为核心,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增长极。规划对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的总体定位为:集“自然生态、循环产业、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具有普宁特色的循环产业生态园区。
(3) 用地布局
以环境设施用地为主,配备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其中:
①环境设施用地(U2)包括A-01、A-03、A-05、A-07、A-09、A-10、A-11、A-12地块。
用地面积:26.7公顷(400.6亩);容积率:≥0.7且≤1. 3;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35米(A-07地块烟囱高度80m);绿地率:≤20%。
②公园绿地(G1) 包括A-08地块
用地面积:0.3公顷(4.5亩);容积率:≤0.1;建筑密度:≤5%;
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75%。
③防护绿地(G2) 包括A-02、A-04、A-06、A-13地块
用地面积:1.6公顷(23.8亩);容积率:一;建筑密度:一;建筑高度:一;绿地率:100%。
(4) 交通组织
外环式的网格状路网结构。规划园区主干道,控制红线宽度18米,双向四车道,含两侧人行道宽各2米;园区次干道,控制红线宽度10米,双向两车道。
为促进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一期)建设顺利实施,就在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迁坟有关事项的通告,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坟主应于2021年11月10日前到高埔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迁移补偿登记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未办理坟墓迁移补偿登记手续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图片来源:高埔镇党政办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迁坟有关事项的通告
普府通(2021)8号
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一期)是我市重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缓解我市垃圾处理压力,改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一期)建设顺利实施,现就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范围:项目用地全部位于高埔镇音山径林场山地(具体用地范围以界桩为准)。
二、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坟主应于2021年11月10日前到高埔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迁移补偿登记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未办理坟墓迁移补偿登记手续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坟墓迁移、补偿登记及相关工作由高埔镇人民政府、相关村村委会负责督促落实。
三、项目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和修缮坟墓,违者将依法从严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
△图片来源见水印
据小房君了解,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已列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也是普宁“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总投资20亿,用地面积约1000亩,分三期建设。
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5月备案通过,总投资5亿,占地面积266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宿舍、食堂、仓库、保安室及配套相关设施。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谋划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园,期待早日开工,建设成为集“自然生态、循环产业、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普宁市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区,为普宁的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