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普宁市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多则土地征收公告,土地征收范围涉及高埔镇、军埠镇、流沙北街道、流沙东街道、里湖镇、大坝镇等,获批后分别用于教育用地、城镇建设用地、里湖镇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大坝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高埔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广东揭阳盘龙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等项目,合计约210.8亩。具体内容如下:
教育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教育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埔镇月塘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3.3003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军埠镇大长陇村灰上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1.0619公顷。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流沙北街道大扬美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0.6016公顷。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流沙东街道斗文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0.115公顷。
里湖镇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里湖镇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里湖镇汤头村罗宝地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0.1186公顷。
大坝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大坝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坝镇铁山洋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1.4972公顷。
高埔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拟征收高埔镇高车村栅仔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85公顷(折合10.28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高埔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高埔镇高车村栅仔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园地0.3905公顷、建设用地0.2945公顷。
广东揭阳盘龙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021〕11号,批准时间:2021年7月8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高埔镇葵坑村金葵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6711公顷(折合100.07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广东揭阳盘龙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高埔镇葵坑村金葵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高埔镇葵坑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6.6711公顷,地类为耕地1.6859公顷、园地2.8654公顷、林地1.3355公顷、其他农用地0.2801公顷、未利用地0.504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