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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2021年普宁部分学校计划招生人数及范围来了!


各位家长们注意!近日,普宁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普宁市主城区部分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的公告》和《关于2021年普宁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公告》。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4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10日一起来了解下吧。


2021年普宁市主城区部分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推行零择校采取分类分批、条块结合的办法,划分为服务区域内学生和统筹学生入学进行招生。


实施范围

普宁市第二中学、普宁市普师高级中学、普宁市第三中学、普宁市城东中学、陈宝文学校的初中部一年级新生,普宁市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及普宁市第一幼儿园、普宁市第二幼儿园、普宁市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儿园的新生。


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

年满三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居住在市区普宁户籍未入园的适龄儿童。

(二)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主城区招生改革学校服务范围户籍;2.非服务范围户籍但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3.符合条件的进城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初中一年级

在流沙东、西、南、北四个街道所属学校就读的普宁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四个街道内的民办学校),可报读普宁市第二中学初中部。

在流沙东、西、南、北、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燎原、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七个街道所属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七个街道内的民办学校),可报读普宁市普师高级中学初中部。

流沙第二小学、流沙第五小学以及流沙华南学校原划定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及流沙第二小学、流沙华南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读普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

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户籍、流沙南街道后坛(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村户籍、流沙南街道里宅(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村户籍及流沙第一小学、流沙东街道新坛小学统筹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读普宁市城东中学初中部。

陈宝文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只招收其本校小学毕业生及流沙东街道玉环里社区、大林社区(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新美社区所属居民,新安、溪尾“两村”居民或农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陈宝文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暂不列入市招生平台管理,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招录,并将招生名册报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所有招生对象的户籍截至2021年4月30日。


报名方法

市第一幼儿园、市第二幼儿园、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按招生范围、条件统一在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每位学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幼儿园。

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申请报读监护人根据自身户籍、家庭住址等情况,按每所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及统筹范围统一在网上招生平台报读符合条件的小学,每一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小学。

普宁市第二中学、普宁市普师高级中学、普宁市第三中学、普宁市城东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毕业学校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复核后,统一采取电脑派位的随机方式录取。每位小学毕业生可报符合入学条件三所初中学校。

报名时,报名者需同时上传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照片、佐证材料。有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在报名资格审核或入学注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核验,对存在虚假的,取消其报名和入学资格。


招生录取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按划定区域、就近入学、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1)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2)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

(3)本市引进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子女;

(4)对本市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获普宁市级及以上有效表彰者的子女;

(5)捐资助学成绩突出,受普宁市委、市政府表彰者的子女;

(6)普宁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的子女。


网上报名

登录普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pnjy.sincci.net/,或点击“普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网上报名”按操作指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4日。


入学资格现场初审、复审

7月3日至7月6日,申报就读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安排时间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学校网上进行初审、复审。各相关教育组要组织人力参与各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工作。


审核资格公示

7月7日至7月9日,各相关学校向社会公布通过现场审核适龄儿童名单,在学校布告栏进行公示。同时,各有关教育组、招生学校对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的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对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统筹学生随机派位

7月14日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统筹学生电脑派位。随机派位不中的学生,由所属街道教育组就近安排到辖区内学校就读。


公布招生名单

7月15日各相关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在学校布告栏等进行公示。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注册入学

被公办学校、幼儿园录取的对象,应于7月16日、17日到录取学校完成新生注册工作。


2021年普宁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普宁市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且普宁市内报名人数少于当年度招生计划数的,可以跨区域招生。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儿童、少年(以下称“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7月12日至8月10日)

申请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普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pnjy.sincci.net/,或点击“普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网上报名”按操作指引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可以同时填报3所民办学校。每位报名者均需登录普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没有网上报名者,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市教育局也不予以建立学籍。


入学资格初审(时间:8月1日至8月11日)

各招生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每位报读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有关学校可边报名边初审,初审工作应于8月11日前完成。


入学资格复审(8月4日至8月12日)

各教育组组织人力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属下民办学校报读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市局直属学校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开展招生录取(时间:8月13日至8月17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报名已被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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