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所
临时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停放车辆,有效缓解乱停乱放、交通拥堵情况,保持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普宁文明形象,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免费开放全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所,供广大群众临时停泊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停车场的单位场所
1、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除外)停车场所;
2、各乡镇街道办公址、各村(社区)办公址停车场所;
3、各学校停车场所。
二、开放时间
2019年2月4日(大年三十)中午12时至10日(正月初六)晚上6时。
三、注意事项
车辆进出各单位指定开放停车区域,须主动进行登记,并停放在开放停车区域,勿占用留用车位。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服务。车主在停放车辆时要自觉遵守停车场规定,做到文明停车;对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要求。单位停车场所实行临时免费停放,属于公益性停车场,不负责车辆损毁或财物遗失等所致的法律责任。车主如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设施的,须照价赔偿。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停车位对外开放的,单位告知后,市民应配合。
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交通主干道进行集中整治,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营造和谐文明的节日氛围。
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春节停车不用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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