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原单位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和同城转移后,新入职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即可继续缴存。
网上办理:原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为职工办理个人封存和市内转移后,新入职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账户启封业务。
线下办理:未开通网上办事服务的单位,可先到揭阳市各县(市、区)公积金业务窗口登记汇缴变更,再到对应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变更业务。
办理材料:
1. 办理封存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封存(销户、转出)清册》。
2. 办理同城转移提供:①《住房公积金个人同城转移申请表》;②入职相关证明。
3. 办理启封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开户、启封)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