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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办事指南来了!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情况一直受到网友的关注,近日,《普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公布,符合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均可受理,据悉该实施方案经揭阳市政府六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9月5日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止。一起来了解下吧!




普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




1

审批单位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粤建设函〔2008〕481号)

《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揭府〔2017〕54号)


3

受理条件


符合《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揭府规〔2020〕4号的规定


4

申报材料


(1)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

(2)增设电梯协议和公示资料;

(3)该栋(梯)实施主体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手续的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增设电梯设计图纸;

(6)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注:1、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原房屋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单位或个人承担工作,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实施主体将报送社区居委会备案资料在拟增设电梯的本栋(梯)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公示7天。


5

办理程序


社区居委会备案 →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受理 → 联合审查 → 作出决定


6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联系方式:0663-2489789




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via:普宁公共服务、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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