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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今天,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其中调整规划技术指标及规划合并合计59.89亩,调整规划技术指标10.9亩,商业建筑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1个停车位。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2.用地位置:国道324线云落段西北侧、寒妈水库南侧;

3.用地面积:18298平方米(27.45亩)(计容用地面积18298平方米);

4.类别:调整规划技术指标及规划合并

5.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B-01-08、B-01-12、B-01-14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普府[2020]86号)和《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B-01-08、B-01-12、B-01-14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论证报》调整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后,办理规划合并红线图,原编号普城规(2018)第072号、4452812019R019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且在建筑风格、色彩、体量等应相协调;

10.必须按《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1.商业建筑应按《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1个停车位,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配建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且应确保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居民安全;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12.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3.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4.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5.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8298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 ≤45%

容 积 率 ≤1.5

绿 地 率 ≥30%

建筑高度 ≤40米


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2.用地位置:国道324线云落段西北侧、寒妈水库南侧;

3.用地面积:21627平方米(32.44亩)(计容用地面积21627平方米);

4.类别:调整规划技术指标及规划合并

5.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B-01-08、B-01-12、B-01-14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普府[2020]86号)和《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B-01-08、B-01-12、B-01-14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论证报》调整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后,办理规划合并红线图,原编号普城规(2018)第071号、4452812019R020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且在建筑风格、色彩、体量等应相协调;

10.必须按《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1.商业建筑应按《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1个停车位,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配建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且应确保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居民安全;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12.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3.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4.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5.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21627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 ≤45%

容 积 率 ≤1.5

绿 地 率 ≥30%

建筑高度 ≤40米



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2.用地位置:国道324线云落段西北侧、规划24米路东侧;

3.用地面积:7265平方米(10.90亩)(计容用地面积7265平方米);

4.类别:调整规划技术指标

5.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B-01-08、B-01-12、B-01-14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普府[2 020]86号)和《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B-01-08、B-01-12、B-01-14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论证报》调整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并重新办理规划红线图,原编号普城规(2018)第076 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 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且在建筑风格、色彩、体量等应相协调;

10.必须按《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1.商业建筑应按《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1个停车位,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配建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且应确保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居民安全;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12.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3.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4.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5.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7265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 ≤45%

容 积 率 ≤1.5

绿 地 率 ≥30%

建筑高度 ≤40米

以上信息来源普宁市政府网站



星河明珠湾


据悉,星河明珠湾是星河集团三十而跃,荣归普宁的匠心之作,地处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位于普宁天然绿肺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下,依山傍水。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亩,环抱1200亩天然寒妈湖,总建筑面积超300万平方米,分9期开发,以大社区、大资源、大教育、大商业、大体育五大配套理念,打造千亩湖山人文大城。

根据《普宁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将充分利用规划区现有的山水资源,以寒妈水库为景观核心,形成“一心、一轴、六带”的绿地景观系统结构。本着生态造景、文化塑魂、人居新城的发展理念,注入潮汕文化、青梅文化、寒妈传说、潮人精神,实现城市与景区、生态与文化、保护与开发的高度融合,致力打造集“教育、商业、文化、休闲、居住”于一体的具有潮汕特色的智慧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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