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单位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0〕40号),普宁市1镇10村获2020年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荣誉称号。
近年来,普宁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按照“五个振兴”重要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揭阳市关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发挥乡村治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阶段来普宁市高度重视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动员,精心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同时筛选出了有一定基础、有发展潜质的镇、村,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评、推荐上报。经复核和公示,普宁市大坝镇获“2020年全省乡村治理示范乡(镇)”荣誉称号。
普宁市麒麟镇陈洞村、普宁市洪阳镇鸣岗村、普宁市赤岗镇五福屿、普宁市高埔镇下营村、普宁市大池农场军坡村、普宁市南径镇东岗寮、普宁市广太镇大寮村、普宁市洪阳镇宝镜院、普宁市船埔镇宝樟村、普宁市后溪乡埔楼村被认定为“2020年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