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2020年
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普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落实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从督查情况看,各牵头责任单位均能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制订实施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做好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十件民生实事22项具体任务基本实现年初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增加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提升学前、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一)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通过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扩班增容、回收转制等方式,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学位3673个,累计投入资金2274万元。
(二)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编制《普宁市2020年-2025年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与学位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教育创强”“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中小学学位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等工作。2020年完成15所“麻雀学校”的整合工作,同时将29所办学规模小,办学年级不完全的小学变更为小学教学点;新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一期及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贵政山小学;大力实施学校对口帮扶,开展帮扶公办学校60对。优化(含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45850个。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
贵政山小学
(三)提升学前、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400元,学前教育生均经费2966.33万元己全额拨付各相关幼儿园;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普通高中生均经费3823.4万元已全额拨付到各公办普通高中。
二、实施技能提升工程
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引导培训”的原则,以农村劳动力培训为重要抓手,突出抓好潮菜师傅、南粤家政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潮菜师傅475人,完成年度任务115.85%;培训南粤家政技能人才1417人,完成年度任务157.44%;培训农村劳动力8281人,完成年度任务118.3%。
三、推进“四好农村路”和“万里碧道”建设
(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0年10月20日,我市提前完成213.655公里“四好农村路”决胜攻坚建设任务,其中县道砂土路改造1.361公里,乡、村道砂土路改造192.588公里,2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底化路17.016公里,100人至200人自然村通硬底化路2.69公里,全市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行政村道)等级比率100%,路面铺装率99%,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交通路网,为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此项工作在全省、揭阳市各县(市、区)中进度领先,多次得到上级的表扬,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领导誉为“先进典型”。
(二)推进“万里碧道”建设。为改善滨水人居环境,我市实施建设汤坑溪碧道,起点为汤坑水库,终点为汤坑溪入练江口,主要建设10公里长的碧道基础设施,包括石栏杆、人行道及绿化带等。至2020年12月底,汤坑溪碧道一期10公里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投资1900万元。
四、完善疫苗接种管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疫苗使用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疫苗接种服务需求,我市实施疫苗冷链配送系统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
一是建设市疾控中心冷链配送系统。市疾控中心按标准建成普通冷库、低温冷库,配备冷藏车及冷链包材等冷链设备,使用扫码设备开展疫苗出入库工作,有力保障我市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是实施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全市26家预防接种门诊全部按标准完成门诊改造基础建设,配备安装疫苗出入库扫码设备、智能医用冰箱等数字化设备,其中11家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普通冷库,15家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后补式冷库。依托数字化管理系统、扫码接种等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工作流程,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2020年组织实施2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对大坪镇大坪村下径子和高埔镇葵坑村葵坑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勘查设计工程开展现场勘查,并完成有关大坪镇大坪村下径子和高埔镇葵坑村葵坑边坡崩塌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等材料的编制。大坪镇大坪村下径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勘查设计工程作为十件民生实事的勘查设计工作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勘查设计工作;高埔镇葵坑村葵坑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施工工程已竣工并通过验收。
六、深化“厕所革命”
(一)市委农办印发《普宁市农村“厕所革命”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全力加快农村“厕所革命”工作。2020年新建(改造)137座农村公用厕所,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420693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100%,农村“厕所革命”圆满完成。
(二)市教育局以满足师生如厕方便安全卫生需求和美化校园环境为总体工作目标,实施学校厕所升级改造工作。2020年完成燎原中学等12所学校水厕提升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86.3万元。
(三)市文广旅游体育局以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线路、乡村旅游点、旅游集散中心为重点打造对象,新建5座旅游厕所。
(四)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新建城北邮政支局斜对面公厕和中信华府(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0663-2559559)西侧公厕共2座城市公厕。
七、加强食品安全保障
(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人社局印发《关于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强化溯源管理和社会共治,着力打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全市383家学校食堂全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学校端建设,实现全市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依托平台开展在线监管,充分发挥智慧化监管平台优势,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2020年,我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的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揭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市食品检验任务共7999批次,全年完成抽检8063批次,完成率100.8%,其中不合格60批次,合格率99.25%。全市食品安全呈现平稳向好的态势,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及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印发《关于提高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的通知》(普民〔2020〕28号),从2020年1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补发1-3月的低保金。其中,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月743元、547元,提高到每人月817元、602元。城镇、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水平分别从每人月571元、271元,提高到每人月626元、301元。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714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928人、农村低保对象26217人,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0127.68万元。
(二)提高城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普民〔2020〕36号),从2020年1月起,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补发1-3月的供养金。农村、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每人月875元、1189元,提高到每人月963元、1307元。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特困人员4058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60人、农村特困人员3998人,全年累计发放供养金5145.45万元。
(三)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根据《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至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普民〔2018〕59号)精神,按当地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和孤儿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以及不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养育标准的相关要求,自2020年1月起,全市集中、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从每人月1785元、1125元,提高到每人月1920、1210元。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孤儿388人,发放孤儿生活费678.69万元。此外,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民规字〔2019〕10号)精神,自2020年1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费从每人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月1210元。至2020年12月,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5人,累计发放生活费480.01万元。
(四)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印发《关于2019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普财社〔2018〕73号),自2020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年1980元提高到2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2820元。至2020年12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999人次,共944.97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427人次,共5287.78万元,两项共计6232.75万元。
(五)按照标准补助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2019-2020学年度(救助周期:2019年9月-2020年8月)申请救助残疾儿童352名,救助资金677万元已全部核拨到位,实名制按救助时间、标准给予补助(非公益一类机构2000元/人月),全部完成任务。摸清2020-2021学年度(救助周期:2020年9月-2021年8月)0-6岁残疾儿童全日制康复救助需求情况,组织402名有救助需求的残疾儿童进入8家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上级下达任务240名)。2020-2021学年度中2020年9月-2021年1月救助资金400万元已拨付到位。
九、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
2020年我市新建大坝镇、洪阳镇、广太镇、南溪镇4所垃圾转运站,完成市区纺织品市场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市各公共机构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600多个;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000多个,配置垃圾分类清运车1辆,建成什石洋村垃圾分拣中心,日处理量1吨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已完成调试工作待运营。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十、推进重点区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一)推进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工程建设。为保障全市供水安全,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解决人民群众梦寐以求的饮水安全问题,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我市决定建设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工程,工程设计总规模日产20万吨,水源为龙颈水库,厂址位于洪阳镇富袋村后、107县道南侧,占地面积约100亩。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日产10万吨,计划总投资约16.0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龙颈水库至白塔段引水工程,计划投资约7.1亿元;白塔至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原水管道工程,计划投资约2.03亿元;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计划投资约6.95亿元。工程于2020年11月17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底前厂区主体工程完工,2022年底前厂外管道工程全部完工。截至2020年12月底,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各项工作按计划加速推进。
(二)建设50个未通水行政村集中供水工程。印发《落实2020年度普宁市民生实事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11月28日,共完成52个行政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新增农村集中供水人口18.83万人,实现我市行政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