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两则关于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成果的公告,涉及普宁市洪阳镇宝镜院小学、普宁市高埔镇、南径镇屠宰场三个项目。地块总面积3.9918公顷(59.877亩),落实后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普宁市洪阳镇宝镜院小学)》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该预下达规模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根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预下达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自然资通〔2020〕78号)要求,本次预留规模用于保障近期具备建设条件、急需落位建设的项目,优先保障重要的各类民生、市政、交通等设施和重要产业项目,普宁市洪阳镇宝镜院小学属于近期具备建设条件、急需落位建设的民生类基础设施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揭阳市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普宁市洪阳镇宝镜院小学)》(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落实地块面积2.0667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2.0667公顷(均为园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2.0667公顷。《审批表》涉及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
《审批表》已于2021年1月6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4452002021JY00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成果向社会公告。
据了解,洪阳镇宝镜院小学建设内容包括1幢5层教学楼,1幢5层实验楼,1幢4层幼儿园,1幢单层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兼大礼堂,1幢5层教师宿舍;配套建设室外跑道、篮球场、校园景观绿化及校区道路、给排水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984.63万元。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普宁市高埔镇、南径镇屠宰场)》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该预下达规模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根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预下达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自然资通〔2020〕78号)要求,本次预留规模用于保障近期具备建设条件、急需落位建设的项目,优先保障重要的各类民生、市政、交通等设施和重要产业项目,普宁市高埔镇、南径镇屠宰场两个项目属于近期具备建设条件、急需落位建设的民生类基础设施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揭阳市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普宁市高埔镇、南径镇屠宰场)》(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落实地块总面积1.9251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9251公顷(均为园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9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38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9251公顷。《审批表》涉及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
《审批表》已于2021年1月6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4452002021JY00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成果向社会公告。
普宁市高埔镇、南径镇屠宰场两个民生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保障肉食供应量的稳定,并减少环境影响,让周边群众都能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