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建设项目
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三、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和占陇镇
四、拟选址用地面积
约3.3167公顷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8万吨,采用A/A/O微曝氧化沟+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服务范围为流沙东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北街道、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燎原街道以及占陇镇白马河以西部分区域。
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项目选址于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西侧,由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形式投资兴建并运营。